祥和街道、新民街道、莲花镇、汀溪镇: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农〔2022〕17号)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328.10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粮食生产扶持补助”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水稻种植补助”,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特此通知,(联系人:杨东铭联系电话:7022252)附件:1.同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明细表2.同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5年3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