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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的通告

北京市税务局 | 2025-03-06
现将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适用范围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不方便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二、受理机关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负责接收本市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燕山地区税务局(邮寄收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一巷8号,三、办理程序(一)邮寄申报的邮件内容包括一式二份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相关资料,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纳税资料后,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5年3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邮寄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1997〕147号印发,现将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适用范围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不方便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二、受理机关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负责接收本市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燕山地区税务局(邮寄收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一巷8号,三、办理程序(一)邮寄申报的邮件内容包括一式二份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相关资料,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纳税资料后,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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