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通发〔2024〕10号)文件中对全区农业农村项目奖补的标准,经各镇(街道)组织申报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现将补助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止,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反映,联系电话:0513-86512375,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规定予以发放农产品注册商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补助金额72.1万元,附件1:农产品注册商标补助项目附件2:绿色食品认证补助项目附件3:有机农产品认证补助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6日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