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入驻园区租金奖励(2024年1月1日起注册企业),按最高不超过每月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24个月的租金奖励,每家文化服务业企业的租金奖励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政策解读:1.本条政策奖励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起注册的企业,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发票及租金支付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等,3.新入驻园区租金奖励(2024年1月1日前注册企业),按不超过每月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连续两年的租金奖励,每家文化服务业企业的租金奖励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对单个作品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各给予其依托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各级文化产业主管部门部署展会的通知文件、企业参展照片、参展情况介绍等,其余条款均只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起注册的文化企业或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出品的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