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规定,现将内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人提出书面意见,二、项目区位项目位于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茂庭路南侧,三、该项目主要规划指标规划净用地面积42057.02平方米(约63.0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5833.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222.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11.0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68606.14平方米,四、公示期: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4日,五、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和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可通过来信或来电方式反馈意见,反馈内容须注明公示意见及联系方式,收件人: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规划管理股,附件:内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