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24〕265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认定医用高分子材料与器械表界面技术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康复医学脑机接口技术与装备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分别为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浙江迈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7日(为期3天),对拟奖励企业和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越城区发改局或区纪委派驻区府办纪检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附相关依据及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沟通,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3号科创大厦联系电话:0575-88374790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政策奖励兑现项目公示.wps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