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独角兽培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10日佛山市独角兽培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战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开展独角兽培育企业的认定工作,第二条本办法认定管理的“独角兽培育企业”,第三条佛山市独角兽培育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第六条独角兽培育企业认定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按照“申报、初审、评审、审议、公示和公布”流程,第七条独角兽培育企业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标准:1.申报单位是在佛山市范围内依法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三章认定流程第八条认定工作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市科技局评审、审议、公示认定等程序进行,(二)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市科技局复核后形成佛山独角兽培育企业推荐名单,(五)公示市科技局将拟认定名单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进行公示,第四章管理监督第九条市科技局主要负责编制认定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第十条申报独角兽培育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