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第4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拟征收你村位于四亩地(东至:自来水公司,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拟征收宽城镇上河西村集体土地1.0967公顷,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本次征收执行标准为20.3万元/亩,2、奖励办法在收储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签订补偿协议的给予一定奖励,具体为:在启动后1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2万元/亩,在2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1万元/亩,在3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0.5万元/亩,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宽城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告可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联系人:袁少稳联系电话:0314—7573606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第二行政中心9楼办公室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