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离田秸秆管理工作的通知汪农发〔2022〕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大农场:目前,各乡镇、农场已陆续进入秸秆离田高峰期,个别乡镇、村和农场已出现在河道周边设置临时堆放点、秸秆运输“满天飞”和随意丢弃秸秆问题,防止秸秆离田后造成环境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加强离田秸秆临时堆放点管理各乡镇、村、农场、秸秆打包企业及农户坚决不允许在河道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地方设置离田秸秆临时堆放点,对于已在河道周边或易造成环境污染地方堆放设置离田秸秆临时堆放点的,防止秸秆离田后造成环境污染,2.加强运输环节管理各乡镇、村、农场、秸秆打包企业及农户在运输秸秆时,3.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各乡镇、村、农场要依托河长制、林长制和农村环境治理等工作载体,以“河道周边设置临时堆放点、运输秸秆满天飞和随意丢弃秸秆等问题”为重点,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力度,防止秸秆离田后造成环境污染,4.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秸秆离田主体责任,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对于拒不整改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