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划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规划范围:用地面积1.8332平方公里,规划期限:2025年~2035年,近期:2025年~2030年,远期:2031年~2035年,产业定位:本次规划以绿色低碳煤化工产业为基础、远期考虑绿色石油化工产业、新能源+绿色化工为延伸的产业结构,打造现代化工产业集聚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完成,拟上报并进行审批,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附件:和丰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