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更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定安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定安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2月21日起启用新名称,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法律关系和服务承诺不变,公司以原名称与合作方及其他相关第三方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自2025年2月22日起,公司正式启用以新名称刻制的实物章用于签订各类纸质法律文件等相关业务,特此公告,定安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