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3〕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温政发〔2021〕69号)、《关于做好《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企业分布式光伏和企业用户侧储能相关补贴事项的通知》(温发改能源〔2022〕48号)等文件精神,拟组织区制造业企业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开展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条件申请补贴资金的项目单位(工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单位为在瓯海区注册的工业企业,并在瓯海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用户侧储能项目(以企业注册地为申报地),二、补贴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用户侧储能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放)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8元补贴,连补两年,三、工作程序(一)业主申报时间2025年3月3日08:30-3月22日18:00申报截止,(二)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需自行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电脑直接输入网址登录网站http://reward.wenzhou.gov.cn,点击“产业政策奖励兑现”链接,跳转到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温州市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三)在线申报注意事项1.基本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行(按照此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