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5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温州掌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悠然1140.442温州掌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华胜3172.483温州掌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钱国轩1140.444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张久付12396.35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魏翔宇11883.346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张成志12536.587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吴亮波13282.678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姚博文11883.34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