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附件:1.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2.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5年3月4日附件下载:附件1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pdf附件2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