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征聘一批优秀创业导师,对创业活动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志愿义务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的政府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从事创业工作研究和指导服务,(三)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在经济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六)取得国家、省级颁发的创业指导类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创业指导工作经验的人员,热心公益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三)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参加孵化基地(园区)及各类创业指导(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项目评审(评估)、创业活动评比等工作,熟悉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金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规划、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和创业企业扶持政策,通过系统匹配创业导师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由创业导师根据实际自发组织开展公益性创业指导服务活动,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创业导师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