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各相关单位根据粮食产销合作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年度粮食产销合作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向(一)建设外埠粮源基地,在产区建设衔接产销、保障有力的外埠粮源基地,支持本市企业沿“一环两港三线”环京4小时粮食物流圈,支持本市粮食加工企业向产区转移,二、申报单位范围(一)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粮食贸易、加工、仓储、批发等企业,(三)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项目,三、申报项目条件申请补助的项目,(二)省间粮食物流项目,原粮物流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50亩(成品粮物流基地条件可适当放宽),连续两年以上为北京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储存配送设施、提高产能项目优先,本市粮食加工企业在外埠投资建立加工厂的优先,四、申报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送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