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文件精神,在个人自主申报和系统比对的基础上,经南湖区人力社保局初步核准,下列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将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南湖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联系电话:0573-82838331)反映,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至12月南湖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拟发放公示表.xlsx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