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根据省、市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贴息期限:此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申报及审核时间: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6日,县市区初审汇总截止日期为4月6日,3、工作流程和贴息标准:按照湘农联〔2022〕22号文件执行,主体申报和各级审核上报均需登陆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进行填报审核,同一笔贷款已享受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申报,4、联系人:(1)石门县农业农村局——王芳(电话15773627708)负责全县龙头企业的申报资料审核,胡泓(电话13975663488)负责全县社会化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和其他主体的申报资料审核,(2)石门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龙贤冬(电话13511150161)负责全县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申报资料审核,请各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村、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将此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附件:1、《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202503031047136429.pdf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直报平台操作指南》202503031050069676.pdf中共石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