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根据市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望城区2024年度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湘发改能源规〔2022〕1052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3〕140号)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长沙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验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验收,二、验收对象望城区范围内2024年度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充电基础设施,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验收合格的项目,第三方中介机构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MA检测资质认定,检测范围包含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内容,四、验收流程(一)2025年2月28日前,符合本通知中验收条件的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向我局能源事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报告、申请验收文件资料、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报告、防雷装置检验检测报告等(加油站内建设充电桩还需提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二)2025年3月7日前,我局能源事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采取审核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集中验收,(三)2025年3月11日后,联系人:罗志坤联系电话:13973145832联系地址:望城区行政中心主楼5楼533室附件: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的通知3.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长沙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验收的通知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