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湖市曹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提升曹桥街道养老护理服务队伍业务素质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于网上,(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附件:《平湖市曹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提升曹桥街道养老护理服务队伍业务素质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3月4日附件:平湖市曹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提升曹桥街道养老护理服务队伍业务素质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各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适应老龄化不断增长的趋势,根据嘉兴市、平湖市民政局对我街道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中执证人数的考核要求,提升街道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水平,针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制订奖励办法,一、奖励目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平人社〔2024〕63号)、浙江省平湖市民政局《关于组织2025年度平湖市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培训报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街道全年需完成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报名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并且按要求准时出席培训活动、完成考核内容的相关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全程参与,“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全程参与),市、街道将共同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涉及到培训报名费),2.对于完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并通过技能考核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人,3.对于参加“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2.因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知不到位造成培训时长不达标无法通过考核的将由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承担相关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