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市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计〔2024〕9号)和《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4〕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主体申报、镇街核查推荐、局处室投票等遴选程序,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立项实施以下3个项目,现予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科技示范主体培育与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单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2.《家禽养殖抗菌药减量使用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单位:泰州中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水稻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单位:高港区孔氏农场,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3月10日,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区纪(工)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23-86391389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23-8698180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