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25年度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5〕61号)文件要求(通知原文及附件请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文件通知”栏目查阅下载),二、申报条件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已获得省制造强省建设或以前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点击“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原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立项审核,(一)直报项目1.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中选择“直报省工信厅”,在线填写《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二)非直报项目1.申报主体在线填写《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3.各区、功能板块工信部门通过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26.194.185/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审核本地区非直报项目材料,各区、功能板块工信部门应:(1)重点审核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须有申报主体盖章和有关负责人签字,须提供由综合评价A级(含)以上(江苏省域外无评级会计师事务所由申报主体出具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须附二维码,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