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5〕3号)文件要求,拟确定第四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5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规定将名单上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人:前锋区商务局服务业股李伟,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阳光城12楼附件:前锋区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名单(第四批)附件.doc广安市前锋区商务局2025年3月3日【我要纠错】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