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兴辽英才计划”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奖励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人:谭鹏电话及传真:024-23983231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901室邮编:110004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联系人:刘幻监督电话:024-23983455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2室邮政编码:110004省科技厅机关纪委联系人:范苑监督电话:024-23983733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邮政编码:110004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刘帅监督电话:024-23983013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5室邮政编码:110004附件: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奖励单位名单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