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4号)和《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我局对永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1家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综合审查评定,永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二级资质标准,批准其为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现予公布,附件:平顶山市2025年第2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2025年2月28日相关附件:平顶山市2025年第2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