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4〕4号)和《内蒙古扶持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对回民区2025年度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进行公告,具体如下:一、中央和自治区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农指〔2024〕86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为回民区下达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7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农指〔2025〕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为回民区下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100万元为中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二是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呼财农指〔2025〕2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为回民区下达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70万元(柒拾万元),以上70万元为自治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将中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安排到毫赖沟村养殖基地改提升造项目,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农指〔2025〕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为回民区下达100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75万元用于实施回民区数智草莓产业园区项目,公示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责任人:刘鑫监督电话:0471-329106212317通讯地址: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办公楼三楼乡村振兴办公室电子邮箱:jinkezhang1971@163.com回民区农牧水利局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