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科技局(经发局、经发办):根据苏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条〔2025〕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吴江区2025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1.有研发场地,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组织要求1.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各区(镇)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组织、材料初审、过程管理与建设指导等工作,各区(镇)科技部门汇总第一批申报材料至区科技局成果科:(1)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目录、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的顺序排版,(2)拟推荐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汇总各批次企业申报材料和信息汇总表报送至区科技局成果科,附件1: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2:拟推荐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3:技术领域与产业领域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