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平装娱文化传媒工作室: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焦承天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50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505号补充证据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相关材料(本委地址: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709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5月8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