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49号)安排,现将新城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范围(一)就业困难人员:委托沣西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档案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并完成灵活就业登记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通过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失业人员),(二)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二、补贴标准及期限(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养老保险400元/月,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三、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四、申报路径符合条件人员,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高校毕业生,(二)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人员(不含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在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