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等载体的作用,创造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要求,经过初审及实地核查等程序,楚雄市中山镇宏林中草药产销专业合作社符合认定条件,拟认定为“楚雄市就业帮扶车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0日至1月24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878-6550138,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