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内容主要调查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五)报送内容及时间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报表按国家统计局批准印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4〕187号)要求填报,1.2024年统计年报报送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表(电制统企1表),(4)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子材料制造)(电制统企4表),(5)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集成电路制造)(电制统企5表),(7)主要产品产、销、存表(新型显示制造)(电制统企7表),(8)主要产品产、销、存表(光伏产品制造)(电制统企8表),(9)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重点领域专用设备制造)(电制统企9表),(10)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池及材料制造)(电制统企10表),(11)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子终端及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制统企11表),报送时间:2025年3月20日前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于2025年3月31日前汇总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时间:季度后20日前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报送时间:次月20日前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二、其他要求(一)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