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组织验收,二、验收内容(一)项目预期的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自筹资金):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四、验收需提供材料(一)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综合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6),(二)项目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项目支出记账凭证及票据,2.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到位的银行进账单,五、材料报送产业研发基金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使用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3月14日17:30,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检查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需向主管单位申请延期验收,主管单位正式来函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七、联系方式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0371-65966242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371-65908253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附件:1.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验收清单2.省级科技研发联合基金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3.省级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重大项目验收评价申请表4.省级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重大项目延期申请表5.省级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重大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6.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综合绩效自评报告7.项目经费决算表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