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我县《关于在全县开展“全面提振精气神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方案》,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我县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营商意识,提升消费者信任度,结合中消协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根据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永春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文件《关于开展评选永春县2023-2024年度“诚信单位”活动的通知》(永市监〔2025〕2号),开展永春县2023-2024年度“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活动经宣传动员、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征求意见及评选小组审定等环节,现将拟评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永春县2023-2024年度“诚信单位”评选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60578附件:永春县2023-2024年度“诚信单位”拟评名单永春县2023-2024年度“诚信单位”评选小组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