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云府办〔2023〕12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中的部分扶持条款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第十条之规定,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拟决定废止《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废止文件的基本情况(一)文件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二)文号:云府办〔2023〕128号(三)印发日期:2023年9月4日(四)主要内容:围绕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拟废止原因(一)与上级最新政策精神不一致,国务院颁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若干措施》中的部分扶持条款(如对特定企业的财政奖励或补贴)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之规定,需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三、拟废止决定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政策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拟决定废止《广州市白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云府办〔2023〕128号),四、公告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一)公告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2.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商贸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15室,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公平竞争审查条例.pdf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