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原虎门富民国际商贸城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工作,根据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原富民国际商贸城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小组联合富民集团、富民投资公司、富民国际商贸城公司对购买原富民国际商贸城铺位租赁权投资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初步审核,现将第5批购买铺位租赁权投资人拟作补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协议投资人:序号协议权益人购买铺位编号补偿款余额(元)1郭群、李先翼4261579286.36二、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1日(十五天)三、公示方式:(一)网上公示:东莞市政府网虎门频道(http://www.dg.gov.cn/humen/)(二)虎门镇富民商务中心东门公示栏,四、凡是对本次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到虎门富民商务中心21楼215“商贸城业务咨询室”提出意见和建议,咨询时间:周二到周五(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咨询电话:137-1338-8828、138-2926-9898解决原富民国际商贸城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东莞市虎门富民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