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及早就业,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县2025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二)见习对象范围见习对象为进行了失业登记,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为见习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三、见习单位申请和审核流程(一)申请1.已认定为见习单位的,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见习岗位申请,(二)审核由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三)公示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四)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四、见习补贴申领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以上的,只能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