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字〔2025〕1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支持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驻市各单位:《赣州市支持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2025年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赣州市支持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第二条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第三条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二、支持旅游要素配套建设第四条对新获评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8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0.4万元、0.3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0.4万元,第十二条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金牌导游员(讲解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8万元,(三)资金奖励按照发布通知、企业申报、审核公示、政府审定、资金拨付的流程组织实施:1.发布通知,相关企业或个人提供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