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暂行办法》”)《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省《实施细则》”)《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市《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推荐范围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二)绿色工业园区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推荐的园区应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3.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暂行办法》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评价,(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注册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其他行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暂行办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进行评价,三、工作要求(一)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工作应贯彻和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暂行办法》、省《实施细则》和市《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本地绿色发展基础好的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有关标准开展评价,应积极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四)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汇总表》(附件1)及《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信息登记表》(附件2)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网上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附件:1.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汇总表2.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信息登记表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流程4.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5.绿色工厂成熟度评价方法说明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7日(联系人:覃永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