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鼓励总部进一步集聚研发创新、财资管理、投资决策、采购分销、供应链管理、共享服务等多项功能,升级为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等高能级总部,二、主要措施(一)对提升能级和新增功能等给予奖励,对中国区总部升级为亚太区总部并具备两项及以上功能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高能级奖励,对认定为事业部全球总部的,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能级提升奖励,经评定后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功能奖励,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创新平台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二)加大研发活动支持力度,支持具有研发功能的总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三)支持搭建共享式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四)支持设立财资中心,对符合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条件的相关投资项目给予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10%、最高1亿元人民币的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人才局、市公安局(市出入境管理局)、机场集团)发挥市外商投资促进统筹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