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附件1-3)二、有关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须认真填写《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执行中期情况报告》(附件4),确保内容详实、准确,此《报告》将做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2.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3月4日前,将《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执行中期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处(科技人才处),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铀联系电话:0431-88777278邮箱:8474306@qq.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7室附件:1.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应用技术类)名单2.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应用技术类)名单3.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创新类)名单4.《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执行中期情况报告》长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2月27日本条信息发布初审:王铀,复审:孙守业,终审:张永超附件:附件1: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应用技术类)名单.xls附件2: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应用技术类)名单.xls附件3: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创新类)名单.xls附件4: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执行中期情况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