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标准补贴条件:1.补贴申请人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报废的旧车须为符合条件的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申报材料必须全部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7.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和新购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申请资料,二、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过渡期政策申报补贴操作指引补贴条件:1.2024年7月25日(含,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报废的旧车须为符合条件的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3.购买的新车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7.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