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资办协同民建东莞市委会、东莞证券、市乡村振兴促进会、市律师协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市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等开展调研,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为增创村组转型发展人才新优势建言献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开始实施,为推动政策制度松绑、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所需人才短期内难以自行培养,市政协提案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关于“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规定,积极稳妥推动法务服务、财务服务、投资服务、评估服务进村社,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增创村组转型发展人才、机制新优势,为推动“专业服务四进村社”提供了坚实的专业人才支撑,市农资管理部门将继续借助市乡村振兴促进会综合统筹平台力量,进一步完善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行注册会计师“联镇驻村”制度,在有需求的村社推行“一村一投资顾问”制度,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