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和《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津人社办发〔2022〕50号)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市人社局拟于近期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验收,并准备以下材料:1.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项目建设总结报告,3.《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或《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自评打分,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和自评打分表的电子版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指定邮箱,采取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和考察项目建设现场、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专家组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打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取消建设项目,专家组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询,审阅相关材料、现场考察项目建设情况、走访相关部门、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对检查验收单位进行打分,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指出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专家组长宣读检查验收结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