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为进一步缓解我区青年群体尤其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三、募集要求(一)见习单位具备条件1.我区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由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1.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不足3个且未接收见习人员的,由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会同见习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通过的学员与见习单位商定见习期限并签订《见习协议》进行上岗见习,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