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范围及标准(一)补贴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二)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产权共有人或为产权人出资的自然人(不包含单位)签订装修合同,但装修合同中的房屋地址必须与产权证明中的地址相一致,未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或装修合同中没有上述物品和材料的不给予补贴,三、补贴办理流程(一)申请本次补贴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审核,凡符合要求的房屋产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苏银行苏银随心办小程序申请,并填报补贴申请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承诺书、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1.身份信息:在申请表上填写申请人、出资人(如有),2.房屋产权证明:(1)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4.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价应大于等于装修款发票金额,装修款发票金额与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不一致的,个人支付记录和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票的抬头可以是房屋产权人、出资人姓名或申请房屋的坐落,撤回申请、返还相应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