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滕征补公告〔2025〕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征收周庄居集体土地,拟定了周庄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收范围和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现状如下:本次拟征收周庄居土地,三、补偿方式与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补偿标准为126万元/公顷,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26万元/公顷,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五、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滕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进行公告,2.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3.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北辛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未在公告期间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