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为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现就做好2024年度郑州市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二、支持重点、标准及应提交的申报材料(一)支持重点和标准对我市企业参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缴纳的保险费用,(二)企业应提交的申报材料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2.郑州市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3),7.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具的保险费发票和对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8.投保企业支付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和对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二)郑州市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请表、出口信用保险费缴纳明细表、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承诺书等应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各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四、项目组织要求中牟、巩义等6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并初审,审核汇总后行文上报市商务局,编写《郑州市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汇总表》(附件5)并行文上报,行文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审核情况、申报材料与其原件一致性情况等,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联系电话:89897715附件:1.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承诺书2.材料封面3.郑州市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请表4.出口信用保险费缴纳明细表5.郑州市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汇总表郑州市商务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