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张小妮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张小妮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120济南煜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朱玉超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736济南市莱芜区广恒源建筑工程劳务中心3崔言秀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44济南市莱芜区研硕养殖设备经营部(个体工商户)4陈庚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7118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先锋配送站公示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