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陕工信发〔2025〕35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实施办法(暂行)》,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一)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依照管理办法要求自愿申报并组织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二)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集群申报进行受理、初审和实地抽查,择优遴选细分领域发展水平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省厅,如需申报国家级集群,集群需在特定细分领域居于全国领先水平且满足国家级集群申报条件,省厅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二、有关要求请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请报告,以及《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见附件)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4-100室,联系人:张路029-63916834王栋029-63915541电子邮件地址:lunar0512@163.com附件:1.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附件.tar.gz)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