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县级执法审批执法权限赋权乡镇改革,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组织起草了《寿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531290855@qq.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寿县寿春镇东大街城管局三楼,邮政编码:232200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554-4029973四、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54-3123289,联系人:严厚生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因情况紧急,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第十二条,本意见征集期限为10天,即2025年2月20日止,寿县城市管理2025年2月11日起草情况说明.docx寿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正在更新中...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姓名:联系方式:*内容:*验证码:。